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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全面启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监督执法行动
    【2014-07-23】

         按照山西省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从5月至7月底,省水利厅会同水利部流域机构、省人大分八个组赴不同市县,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联合监督执法行动。5月21日至24日,水土保持联合执法行动在临汾市拉开序幕。

  近年来,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加快进行,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大量的开发建设活动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严峻挑战。大部分高速公路未能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也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过程中随意倾倒弃土弃渣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隐患和行洪安全隐患。为督促公路建设项目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促进山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山西省水利厅决定对全省2006年以来批复的42条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执法行动,检查重点为是否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是否按照方案和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按规定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等。

  本次执法组对霍州、汾西、隰县、吉县、乡宁、襄汾六县市境内的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临汾至吉县壶口高速公路两条高速公路18个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在临汾市召集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关县市水利局局长、水保监督站长召开座谈会,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意见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