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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房山区房山新城良乡组团(梅花庄旧村改造项目南区)08-05-01、08-05-03地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
    【2017-11-2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11月18日,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房山区房山新城良乡组团(梅花庄旧村改造项目南区)08-05-01、08-05-03地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第三方验收单位,成功举办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
      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水保验收制度的重大改革,新文件规定“坚决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全面停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彻底取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保“三同时”验收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由企业在项目竣工后,自主对项目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和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本项目是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的北京市首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与会专家实地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和各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效果等方面的介绍和汇报后,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能达到国家和北京市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该项目的成功举办与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

现场踏勘

会议现场